大家好!我是一个便利店个体户,因转让给别人做,当时转让店面时钱只给了一半,对方说等 ;他跟房东签完合同再付清剩下的尾款,等他跟房东签完合同后,我们去要账,对方却一直在拖欠,说我们的货不多,不值得这么多钱.经营了几天看到是不好又想赖账不愿意做,并且说他不知道开这个店有国税地税钱,说我故意隐瞒他.现在就扣尾款的钱.要么就转让回来给我.我也不愿意接手,双方谈不拢,他也拒绝交国税地税.于是我起诉他了.要他付清尾款.国税的工作人员也打电话催我交国税地税,并说不交会罚款.一天一百.而且罚的是我.请问.我要是也拒绝交呢.因为这店不是我的了,只是因为还没转让名字 ;,对方拖说等官司结束,罚款或者地税国税都让法官来解决.
; ; ; ; ;本来我是想立马注销掉营业执照跟国税地税的,但当时他要求要我们把店名也一并转让给他,我们也答应了.所以,现在又不能去国税注销这店名.对上情况 ;,我想请问下各位律师.他的要求有理吗?我该怎么办?急急急,哪位好心的律师帮我解答一下!!!!!!!!!!!!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