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原告(男)、被告(女)婚前认识时间较短,缺乏了解,婚后因工作原因长期分居两地,被告缺乏对家庭的责任感,在原告发生车祸时拒不缴纳医疗费用,对原告父母也不孝顺,在2007年4月份被告母亲检查出癌症时与原告分居,拒不承担赡养老人的义务。原告于2008年11月起诉,11月10日开庭审理,被告经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未到庭参加诉讼。2009年6月,经寒亭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
    现想对被告追加虐待老人的罪名,有十几位邻居作证,被告与原告分居后曾去原告父母家对原告父母进行打骂的行为。以此为理由是否能够马上再次起诉?起诉后是否能够叛离?

婚姻家庭
2011-05-14 20:23:41
共有1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二审判决遗漏上诉费用如何负担
1650
离婚案件被告两次不到庭会怎样
民法典 696
离婚案件被告两次不到庭会怎样
撤销婚姻纠纷当事人可以不到庭吗
民法典 437
撤销婚姻纠纷当事人可以不到庭吗
不当得利能在原告处起诉吗
民法典 1312
不当得利能在原告处起诉吗
离婚办理房产证需要2个人吗
离婚房产 17726
离婚办理房产证需要2个人吗
民事债务纠纷无力偿还多久可以结案
债务追讨 1770
民事诉讼执行期限过了怎么办
债务追讨 1290
欠钱纠纷律师怎么收费
债务追讨 940
因欠款纠纷起诉的开庭流程
债务追讨 810
判决抵押无效如何处理
抵押担保 750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