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您好:我在一事业单位工作,在95年因工摔成外伤型椎间盘突出,并接受手术治疗。期间治疗费用全有单位支付。96年办理了《工伤证》。在2005年因为手术后继续从事重体力劳动,导致旧伤复发,再次在原位置进行了手术治疗,住院50天后,回家卧床40天方恢复自理能力,于2006年向劳动局申请鉴定并办理了十级伤残证明,但是我第二次治疗期间单位只给报销了住院费用,其他的费用一点没有,我现在要求给予十级的伤残补助,我们单位说我的伤是在95年发生的,根据95年的条款没有补偿,我享受不到现在规定的伤残补助。
我请求您帮我分析一下,我的这种情况怎么办?

劳动纠纷
2011-05-14 16:23:32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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