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2008年8月预购商品房一套,当时签订的商品房预售协议上没提面积误差怎么办,今年12月收房时,建筑面积比预售时少了8平方,与他们交涉时他们说,协议上写的第一条(乙方确认其已知晓的项目????????,认购房号为????,房屋目前正在办理预售许可证,该房屋的使用性质为????,建筑面积为68.02平方,单价??-,该房屋总价????,乙方自愿以确认《商品房预售协议》文本条款的方式预购该房屋,待该项目取得预售许可证后换签《商品房买卖合同》。乙方预购的房号、价格及其他双方约定的条件等均以其已确认的《商品房预售协议》文本中的规定为准,建筑面积以房产部门测绘核定为准。)没有注明建筑面积误差怎么办。他们以---建筑面积以房产部门测绘核定为准。这句话来答复我,不按国家规定退钱。我能按国家规定的要求补差价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