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大状
您们好!!!我有这样的一个问题想咨询你们一下,我于2010年9月就任于杰特公司,当时只签了一份为期三个月的试用期合同,三个月之后公司只叫我写述职报告,并没有主动要求跟我续签正式的劳动合同,鉴于这种情况我该如何解决,能否申请劳动仲裁。
希望各位大状指点一下,在此先谢谢各位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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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只约定试用期,视为劳动合同。可以要求公司签订正式合同。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不签订劳动合同的两倍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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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购买了社保也可以作为事实劳动合同处理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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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双倍工资及经济赔偿金,具体咨询电话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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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三个月的试用合同视为劳动合同,如果期满后,单位不续的,可要求单位支付不签订合同的二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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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