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要和我老公离婚,以夫妻生活不和谐能成理由吗?
我们有个男孩07年7月出生的,离婚后,我能争取到扶养权吗?怎样界定的?
他说是我先对不起他的,要我赔偿他精神损失费5万元,这合法吗?
真诚期盼回音,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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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起诉离婚,如果不能证明对方存在婚外同居、重婚、家庭暴力等情形,一般不能得到精神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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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不成可以起诉离婚。精神损失一般不会支持。
如有疑问,可以电话咨询。律所格言(敏于行,诚于心,善于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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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起诉离婚并要求小孩归你抚养,离婚没有精神损失费的,只是对小孩和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可委托律师办理,本人专业办理离婚诉讼,欢迎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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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不和谐,不构成过错,没有赔偿。
详细可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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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属于感情破裂要看具体情况,抚养权建议积极争取。您是否有过错要有证据佐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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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可要求离婚,只是要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小孩的抚养权主要要根据有利于小孩成长的因素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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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尽力争取,如果没有法定的理由就不存在精神损失费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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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孩的抚养权是根据有利于孩子成长为原则的;一般情况下离婚时不能要求精神损害赔偿的。另外,是否能以夫妻生活不和谐导致感情破裂为由离婚要看具体情况,建议你当面详谈,如有需要请打我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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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理由还是双方感情破裂,另你不需要承担精神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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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