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谢谢你能为我解答我的困惑。
我先介绍下我的基本情况。我的住房是属于三建公司下的一个分厂,但厂早就跨了,有很多职工住在厂里,大楷在2000年的时候,公司把厂的一部分土地卖了,在另外部分土地建了房子,我们还集资,但公司不给房产证,所以我们只是交了一部分款。现在公司里说政府买了现在的地,一没有给我们补偿,二没有退钱,现在逼我们签定年租房,请问我们是否应该是还建房,或者政府应该怎样安置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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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要看当时你们交钱的性质,最好把相关材料备齐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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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可向当地的相关部门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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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