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上海农村有产权房(只有我有产权),但是之前户口里只有表姐(表姐是知青回沪子女,家里照顾她,让她落户到这个房子里)。而我因为在市区有套房子,所以户口在市区这套房子里。表姐瞒着我,利用她是户主的身份,将她的知青父母的户口,以及她女儿的户口一起迁进了这套房子里。现在我想问:
1.这种迁户口合法么?可以强制要求他们迁出么?
2.如果不可以让他们迁出,那么如果将来房子拆迁,原本属于我一个人的拆迁房和拆迁款是否就要和他们四人平分?还是说,拆迁是只看产权的,和户口无关?我需要安置他们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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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对于已经迁进去的户口,没经过他们同意时不能强迁的,即使不合法也不可以.其次如果房子日后拆迁,看你选择何种安置房子,如果你选择人头或者人头加托底保障的则他们都是有份额的,如果你是选择按面积安置就没有他们的份额.安置方式由产权人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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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法,可以先通过诉讼确认对方无居住权,之后在拆迁补偿中不享受份额。
追问:请问打官司打得赢么?因为有其他律师说“首先对于已经迁进去的户口,没经过他们同意时不能强迁的,即使不合法也不可以.\"期待您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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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