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1950年兄弟三人分家的“土地房产所有证存根”不一致,老二和老三分别早年过世,其子女在60年代迁往外地,1990年老大的儿子根据政策从新补登“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并纳税使用费至今,现政府项目建设需动迁并作出补偿,请问三人后裔如何分享政府补偿?

建筑工程
2011-05-12 21:37:38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