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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1998年代耕了本村一块包袱田,条件是代交村里一切费用。在2002年经过我们口头协议,我种了大樱桃期限为对方打工回家,可是对方还没有回家,就向我要地,我不同意,对方就把我的树给伐了。我当时报了警,可是公安局不给我立案。请问,我该怎么办。

其它综合
2011-05-12 22:4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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