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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天公司要调我到外省上班,我不同意后公司要求我自已离职我也不同意(这是公司惯用的炒人手法)现在公司又要调我到本市一地方上班,工资是按劳动法的最底工资还要试用期3个月,今天又出了一文件要我3天内到那地方报到,不到就作自动离职,(工资和试用期的说法没有文件,只是口头上说了)请问这样合法吗?我怎样才能得到应有的赔偿?急!谢谢!

其它综合
2011-05-12 12:11:30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公司若搬迁到深圳以外,你不去,有经济补偿金,每工作一年补偿你一个月工资
    若在深圳之内搬迁,你不去,是没有经济补偿金
  • 之前有无签订劳动合同?合同关于工作地点以及工资待遇是如何约定的?
    追问:之前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当时给我签的时候是空白的。前几天因要调我职我不同意后人事部再在合同上手写一句公司有权调配员工到外工作,我就没签名。
  • 公司的做法是违法的,但一名员工在一家公司入职只能有一次试用期.
    追问:公司意在炒我,现在是调职降薪让我自已走人不用补钱,这样的事我应该怎样应付?请指点!
  • 公司的做法是违法的,但一名员工在一家公司入职只能有一次试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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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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