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三套安置房,2个90平方,1个60平方,2个90平方房产怔上分别是大女儿左萍和二女儿杨蕾,60平方房产怔上是我本人左晓康名字,今年2女儿分别结婚了,大女儿在家小女儿出嫁,因本人去年做工程赔了将近20万元,现将60平方卖悼回债,可她不原意固我提出离緍要求,我想问一下60平方能不能作为我父毌因我父毌健在,60平方她有没有份,我想问法律上对这种情况有没有明确的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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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父母的户口在你被拆迁的房子里面,你父母就是有权分割房子的,不清楚可以电话咨询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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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财产应协商处理,不能作为你父母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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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说,夫妻没有约定的话,夫妻存续期间的债务和获得的财产都是共结同的。至于安置房,可以看看拆迁协议的,究竟谁是被拆迁人。被拆迁房取得时间和结婚时间及户口情况都需要明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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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共同财产 你可以提出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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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看房产证及拆迁登记,如果拆迁时是在婚后拆迁是按人口来的,那你老婆也是共有人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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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房产证及拆迁登记,如需帮助可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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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房产是家庭共有房产。详情可电话咨询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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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