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一女相爱6年。我们以夫妻名义在一起同居了两年,并有一男孩。因为当时我由于户口的问题我们领结婚证没有领到。但我们举行了婚礼还摆喜酒。由于对方让我上门女婿。有许多问题在当时没有解决。是我在不知道的情况下。小孩在20天的时候女方把小孩抱回了她家。在小孩生长期间,我先后去找过好几次,想好好和她谈谈。可对方不只怎么想的。就是不让我见小孩。她的父亲对我的人身安全受到伤害。小孩现在2岁多。我先后看过好几次就是不让我见小孩。找她好几次也是不离不问的。现在居然无视我的存在和另一男的以结婚。为了维护我的尊严和权益。我该以什么样的罪名起诉对方。并且我在她家的时候。她家人要求我对我的家人不要管的太多。必须按照旧社会的风俗习惯。请律师给我指点指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