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这样的,A原先在我公司任职期间像B借款10万,虽然是以私人名义打的借条,但是盖有我公司财务章。后来A从我公司离职,并且没有偿还能力,B就拿着借条向我司讨还款项。而后,我公司出面让A完全以私人名义打了借条给B,并写明此欠款由A自行偿还,但是A没有偿还能力,所以B仍然找我公司……现在我公司与C之间有业务往来,C欠我公司10万账款,而且B和C之间关系很好,所以B让C拖欠我公司欠款,我公司向C催款,C以我公司欠B账款为由拒付,现在B向法院起诉我公司,并将C作为一个什么第三方什么人,意思是要以C欠我司的账款来偿还哪十万元。
求助:1、A借款的10万,我公司应该承担偿还责任吗?
2、C能对我公司拒付账款吗?
3、B起诉我公司,C能作为哪个什么第三方什么人吗?(具体名称不清楚)
4、从法律程序,我公司能从C处要到账款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