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新职工,试用期十几天,未签订劳动合同,因突发心脏病死在工作岗位上。
算工伤吗?赔偿怎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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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新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职工可以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你可以向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可能需要你提供一些证据:1,如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明,可以采用证人证言的方式。2,事情发生过程的证明 3/死亡证明等,详细的其他材料可以咨询当地的劳动部门,他们都会耐心解答给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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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5条规定,属于工伤。发生工伤死亡的,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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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属于工伤,应赔偿工亡补助金、丧葬费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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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