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个月在妇保做引产,后因子宫收缩不好医生让我出院回家休息,一个星期后在去清宫,然而在清宫途中突然感觉右下腹疼痛,胃痛等症状,医生让我去做了B超检查看有没有子宫穿孔,说检查没问题的话,休息一下就可以回家了。当时B超检查说子宫没有穿孔,于是我就回家了,但疼痛依然没有停止,当晚因疼痛难忍就去了一院治疗,医生诊断为肠梗阻,保守治疗没效果,第四天开 *** ,医生说部分肠子嵌入子宫,把肠子拿出来肠子没事,但子宫出血了,子宫上缝了三针,我问医生是不是子宫穿孔了,他说这个他不能随便说,他说如果想知道是否穿孔,需要做司法鉴定,但是现在我都出院了,这样还能做司法鉴定吗?还想问一下,像我们在做清宫手术前签了手术同意书,包括子宫穿孔,子宫摘除等,请问在这种情况下,妇幼保健院有责任吗?如果我想要获得此次手术对我造成的人生损害赔偿需要走那些法律程序?需要做司法鉴定吗?需要什么文件?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