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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11年5月8日的下午,跟老公说好五点钟见面,把事情谈清楚想有个了断,在我们边吃边谈的情况下老公就有了自己的决定,硬性要求我,要么跟他回家,要么就让我带他到我的新住处,在自己带着老公逛了五个多小时之后,自己也累到不行了,老公的耐心也快没有了,所以老公做出了让我无法想象的举动,他为了我不能跟外界联系,开始动手抢我的包包和手机,让我身无分文,我是由人身自由权的,但是就是因为自己的自我保护意识有了反抗的举动,老公在抢我包包和手机的时候跟他有了肢体上的冲突,老公往死里面要强走我的包包和手机,并且还让自己的朋友出手相助拿走我的东西,还让其抓住我的脚不让我反抗,拿着东西跑的远远的不让我看到,老公还是抓着我不放怕我去追他的朋友,终究还是被抢走了所有的全部,不过心想什么都被拿走了老公应该会让我走了,但是就算身无分文的我还是被老公抓着不放,并且,在老公稍微冷静下来的时候还是说自己无法做到让我走的事实,去家里附近的小旅馆住下了,在这种情况下老公是无法入睡的,包括受伤的我一样也无法入睡双方都是无法入睡的,等到天明只能妥协跟着老公回家了,说是要跟他的母亲谈我们离婚的事情,老公一点主见都没有,什么都听他母亲的,并且他母亲所要我答应的条件都是无理要求,上海人就是说“狮子大开口”否则免谈离婚的事情,老公也是默认的,在被逼无奈妥协的情况下,起草了一份离婚协议书,心想是只有答应他们的无理条件自己才能脱身,他们的无理要求是让我做到:女方放弃一切财产的分配权,小孩由男方抚养,女方要支付男方一百一十万元整的抚养费,先一次性支付男方十万元整作为“定心丸”,一次性支付完还要马上从当月的15号开始按照每月3500元的抚养费来支付给他们,直到小孩18周岁为止。看不到一次性支付的十万元整还是不放我走.... 与外界失去联系,身无分文,被逼无奈的我要怎么办?终于,在通过自己努力的情况下,在2011年5月10日的傍晚时分成功的逃脱了老公的看管,但是自己已经签下一份无理的离婚协议书。

民事相关
2011-05-12 06:48:37
共有8位律师解答
  • 你好,你如果未和老公到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手续的,该份协议书是无效的。你可以直接起诉到法院要求离婚。如需要法律帮助,请来电。
  • 可以起诉离婚,并请求法院撤销离婚协议。
  • 你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离婚。你们签订的离婚协议没有发生法律效力,你有权要求撤销。
    离婚时你有权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并抚养孩子。
    可来电详细咨询。
  • 1、签的协议书并没有生效
    2、你可以诉讼离婚
  • 建议你直接报警之后通过诉讼离婚,此离婚协议无效。
  • 可以立即起诉离婚,你所签的离婚协议并没有生效,不用担心。
  • 你可以举证证实该协议书是受胁迫签订,应予撤销。
  • 尽快起诉离婚,离婚协议没有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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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