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与建设单位发生工程造价纠纷,经多次调解无效,我单位已起诉至某中院,后经中院调解未果,现对方通过中院申请对该纠纷进行司法鉴定,中院已同意其申请,我单位已接到中院下达的鉴定通知,针对本通知有以下问题:
1、我单位可否不同意鉴定?
2、鉴定费的收取标准是多少?
3、鉴定后与实际不符时,如何处理?
谢谢您的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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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定不符,可以申请重新鉴定,其他问题需要提供详细的资料才能准确解答,具体操作流程更详细解答欢迎电话免费咨询,西安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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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行,鉴定部门有规定,申请重新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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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主导下的鉴定协商或指定确定,若结果异议可要求重新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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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能说如果对鉴定结果不服申请重新鉴定,不会因为你不同意鉴定法律就不鉴定了,鉴定费会按法律规定收取。
若需要可电话联系,我们将为你提供专业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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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