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同居3年才结婚的。同居前都没有存款。每月工资交由现任先生负责。结婚前一个月,买了一套50多平的房子。他母亲三年中给了他2万元。我们存款有3万。和我家借了3万。买的的房子,登记在他的名下。请问我能分割房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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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房产属于你先生的婚前财产,离婚时你无权要求分割,所以建议你最好与你先生签订一份书面协议,将购房资金的来源及房产的性质约定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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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李律师(专业离婚律师):
可以分割,男方需要以现金的方式对你进行一定的补偿,每周六是我义务咨询日,电话预约后可以来所详细咨询(免费)。律师应该深知当事人需要的不是法条的堆砌,而是解决问题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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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的房产属于同居期间的财产,房屋相当于共有。你有权利要求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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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有权利分割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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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提请约定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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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