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一家停车管理公司与物业签了3年委托经营管理合同,自2008年6月1日至2011年5月31日,对方在2009年12月31日要收回停车场自行管理,对方说就是我们单方违约,你说怎么陪吧。至今也没给我公司书面的函。今天我去找物业经理。让他出一份书面的函。然后我在给他一份关于如何赔偿的函。要不物业在给我们找一个其他的项目。我想问我下一步应该怎样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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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的行为已属于单方违约,如果无法协商可以提起诉讼解决,要求对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损失。可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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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首先律师要完全了解你们之间的合同约定以及事情经过,建议携带书面资料与律师当面咨询,详细咨询可以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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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根据合同约定主张违约责任,或者根据损失主张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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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的行为已属于单方违约,如果无法协商可以提起诉讼解决,要求对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损失。但是建议携带相关资料详细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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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