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是长沙一所大学的大二大学生,在我就读期间,学校给我们专业安排的课程没有 按期进行,意思是很多课程没有上,一周只有两天课程,其他的课程 因为没有老师上,就暂缺,开始学校说 会把另外的三天课集中到最后一个月去上,现在说已经取消。对于这种情况,学校没有给与我们回答,任然是处于这种 现状,也没有去招聘老师给我们上课。这一学期就要玩啦,我们在这也可以算是放了半学期的假,这算不算是学校剥夺我的受教育权利呢?

其它综合
2011-05-10 17:31:11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