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末前男友要购车所以向我借了一万,借条上写了08年底归还,2008年年初我们分手了,08.09年联系他的时候他都暂时还没有能力偿还,等了会还的,这一拖到了今年,昨天致电给他询问他还钱的事情,他却不肯接听电话,今天突然打电话来态度恶劣的说没向我开口借钱的事,有本事就去上法院告他,借条是2007年末写的,归还日期是2008年末,但现在都已2011年5月了,我知道借条的有效期是2年,现在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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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打电话过去录音。~~
我借你的一万你什么时候还呢。他问说没有借,那借条上的字是谁写的呢?
一定要再谈话中,体现你有一直跟他讨钱,他一直说没有钱还,宽限一下。这个中大概意思请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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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能证明2年期满前向他索要过,诉讼时效中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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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你只要证明你一直向他索要该款就不会过期。比如通知记录等均可作为证据,建议当面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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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条是有效的,但诉讼时效会有麻烦,你需要证明借条到期后你一直在催对方还款。可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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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取得录音资料证据证明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时起2年之内可起诉请求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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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过了诉讼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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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