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叔叔是一位建筑工人,5月6号,在揭阳市的一个工地.我叔叔问包工头中午吃饭在哪里吃。包工头说那就打快餐吧,我叔叔就说要不就办公室吃,就因为说了在办公室吃,给一位工地的老总听到了,老总一声吆喝“把这个给打了”。老总的弟弟和工地的另外一位工人把我叔叔打了一顿,叔叔被打到头部和背部了。没有什么明显的外伤。但是有点痛痛,伤情看似不是很严重。当时也没有报警。事过数天,叔叔从揭阳市工地回到了汕头市老家。但是叔叔最近心理很焦虑不安。我们该通过什么方式为这位小学没有毕业的农民工维权。让这个打人者得到我国法律制裁。报警是要回答事发地点还是当事人地点报警。报警后能得到什么样的结果。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