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人2010年5.1结婚的,婚后2个月因生气,女方母亲拉着女儿骂男方说不过了,把女儿带走,并悄悄地叫女儿打工去了,两人的感情破裂,到现在女方也不回来,男方在家已等1年多了,现在想结束这段婚姻,请问这婚姻受不受法律保护?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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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受法律保护,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男女双方必须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亲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领取结婚证,才能是合法的夫妻,你们没有领取结婚证,属于非法同居,你们的婚姻没有法律效力,不能称为离婚,男方可以和别人谈婚论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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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同居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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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同居关系,可以起诉到法院,要求解除同居关系一并处理小孩的抚养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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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没有领结婚证,领了可以到民政上开证明,然后到法院起诉。如果没有,就是解除同居关系。
如有需要,请与本律师联系。
湖北长久律师事务所 高翔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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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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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直接分手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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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没有婚姻关系,可以开始自己的新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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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