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合伙人2010年12月在南平转租了一个店面,转让费用是4万,2011年三月一号就到期了昨天有个自称是真正房东的人要来收房。之前我们都和上手租给我们的人确认说会再和我们续约,当时我们也联系了我们上家介绍的所谓房东,在确认了可以再续约的前题条件下我们签了商铺转让合约也交了转让费。我们上家也当面向我门保证如果不续约,退还钱!在我们调查了解下以前自称房东那人也只是向别人租的,而且不能出租和转租 结果真房东要来收房了
现在情况有变 上手租给我们的人帮我们像真房东续约 可是只续一年不得转租 本来房东是要收房的 可是上手威胁他 因为他那电是他投标过来的 是环保局的没有转租权如果房东不和我们续约那上手就告他 可是我已经不想租了 叫上手退转让费 他不肯怎么办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