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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全家七个人把第三者打成了轻微伤,第三者上访,现已到刑警队,刑警队是否可以不看伤情定罪呢。追不追究刑事责任是不是必须看伤情呢?

民事相关
2011-05-10 11:30:31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必须依据伤情。您终身的免费法律顾问——石家庄刘素波律师:免费咨询、代写法律文书、代理诉讼。
  • 如果伤达到轻伤(以上),你们可要求追究对方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如果是轻微伤则可要求对方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如果派出所调解不了可直接到法院起诉。及时报警,并申请伤情鉴定,如果构成轻伤或轻伤以上,打人者就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
    如果伤情鉴定为轻微伤,只能要求民事赔偿,受害者可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同时可以要求给予行政处罚。
    公安机关立案后,受害者还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当然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
    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 有的罪名不需要看伤情,比如寻衅滋事罪
  • 关键是定的什么罪,如果是故意伤害罪,就要看伤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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