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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是2010年8月协议离婚的,因为我家庭条件很一般,平时都是靠我一个人的收入维持家庭生活,也没有什么共同财产。当时为了离婚也是每天吵架,闹得家里鸡犬不宁。去了民政局几次都是协商未果。最后被逼无奈为了不再无休止的争吵下去答应把本属于我父母的房子给她,因为我爸已经去世,所以答应在我妈去世后过户给她,我和我妈及女儿现在有居住权,但我不能带别的女人回家,女儿归我抚养,她不承担任何费用,就这样我们自己协商离婚了。经过半年多的离婚生活,很多现实的问题也就出来了,我和她都会成立自己的新家庭,我也会找一个成立新家,也需要一个安稳的家来抚养自己未成年的女儿。我多次跟她协商,我按月支付2000元,两年共计支付五万人民币给她,重新签一份协议把房子给我。但她要求一次性支付五万人民币。我长年在外打工,收入除了我的基本生活费,还要给我妈和我女儿的生活费。也没有什么积蓄。我一次性根本拿不出那么多现金给她。既然我们协商不成,我想能否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这个问题,想把本属于我父母的房子要回来,给我女儿一个安定的成长环境。想上法院重新判决离婚协议。我想请问律师我该怎么去法院办理这个手续?谢谢!!!

民事相关
2011-05-12 22:19:47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对于你所说之前的协商是否在民政局离婚协议上约定明确,其次对于属于登记在你父母名义下的房产,你无权在离婚协议约定分割。所以,即使签订协议也属于无效行为,你可以不按照约定处理!房产中一半属于你母亲的财产,另一半作为你父亲的遗产应进行法定继承!如有疑问或需要律师协助,可以电话联系武汉王建峰律师。
  • 可以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该房屋 既然属于你父母的 你没有处分权 如有其他疑问或者法律咨询,可以电话联系武汉姜律师.
  • 建议带上相关资料,直接和律师联系为宜。
  • 看协议内容确定。
  • 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疚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法院应当受理,照你的情况说来你已经超过了诉讼时效。
  • 建议带证据资料找律师面谈。
  • 您好,具体建议面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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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