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谭,15岁多,在今年暑假期间和同伙一起抢同学的钱,参与了两次,每次几十元。并在暑假过后,开学时,和同伙(5人)在酒吧娱乐时,与别人发生打斗,其他人都拿了刀(5人),谭没拿刀,拿刀的同伙行凶,对方一死一伤。请问大师们,你们认为法院会对谭怎么判?附民事赔偿是按份额算还是一起算,是否承担连带责任?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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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没有拿刀,还是属于同伙的.至于追究刑事责任是一定的,但是其属于未成年人,可以减轻或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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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是未成年人,可以减轻处罚,但刑事责任必然是要承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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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