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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想咨询下,我们企业有两个员工先后因个人与外界的经济原因未上班,以前也发过警告通知书。但就是没有把解除合同的程序走完。(种种原因吧)。这两个人一直未上班,有两年多了,除了社保外,其余都停发了。现在这两个人又要求上班。作为企业我们如何处理既合法合规又对企业最有利。他们可能与外界的经济纠纷还未搞清白,让他们回来上班企业好像有一定风险。但又不能就这样解除劳动合同。

其它综合
2011-05-08 20:3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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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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