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房产分割,一人出资两人名字我和女友同居期间购买一套房子作为婚房,首付是由我和父母出(有一部分向亲友的借款),贷款是由我一个人归还,但房产证上是两人名字。现感情不和,我提出分手。女友在挽留我的时候出具一份声明以证明贷款和首付都是我出资,并提到“无分割房产之意”。但后来矛盾激化,她要求50w的补偿,才肯去掉名字。她的主张是我变心,和他人发生新的感情才要求分手。并表示那声明是我强迫她写的。我想请问1)凭她写的声明,向法院起诉要回房子,一般会如何判决。是否可以认为是付加以结婚为条件的的赠予行为,现在要求取消赠予?2)同居期间产生新的感情,会不会影响判决的结果?3)她说声明为强迫所写,会不会得到采信?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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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事实如你所说,该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考虑女方未出资,分割时你应该适当多分。现在房屋已经办理登记手续,不符合法定条件你无法撤销赠与。2、应该不会。3、女方无法举证证实存在强迫行为的,该事实不予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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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女方名字原则上女方有份额,但能够证明全额出资的,或者以婚姻为目的而赠与的,则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给对方。
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途径解决。必要时,委托律师处理。
详细可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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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你这种情形,房产分割时还会考虑到双方对于房屋的贡献大小。对于女方所写的这份声明如果没有证据证明是受胁迫的,法院不会采信。房子不是小事,建议委托律师代理案件,以免因小失大。如有需要请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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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撤销赠与,不影响判决,强迫所写的抗辩不会得到采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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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可以要求取消赠予。
2、不会影响判决结果。
3、强迫所写如没有证据一般不会采信。
若需帮助,可来电或预约当面向我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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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你所述有充分证据的,一般你可处到大部分,总要给她一小部分的!2、同居的行为不受法律保护;3、要具体分析;详情可来电咨询,律师为你提供有效帮助和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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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得到大部分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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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有权分割相应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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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有可能会分到房产的一小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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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可以申请确权。
二、不会影响。
三、是否胁迫要看证据。
房产专业律师,可以为您排忧解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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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