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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弟于4月23日夜里11点驾驶一辆面包车和一辆隔审,超载的货车相撞,当场死亡,对方司机弃车逃逸,后于24号下午投案。我家人24号下午5点才接到通知。事故认定对方无证驾驶,超载,肇事逃逸负主要责任,我弟醉酒无证驾驶负次要责任。我弟是农业户口,但是有我地方派出所开具的长期在城镇居住的证明,我父母都58岁,我弟有一个2周岁的儿子,像这种情况,应该得到多少赔偿? 事故认定书29号下达,但是我方对我弟醉酒驾驶这一结论持有异议,没有签字,安阳县交警方与5月2号把事故认定书寄达到我家中,我们于5月4号向安阳市交警支队提出复议,但是5号接到安阳市交警电话,成对方司机已经被检察院批捕,不予受理复议,并让我方明天到安阳市交警支队领取不予受理通知。请问接下来我们该怎么办?我弟是开封人,是在安阳县水冶镇出的车祸,另外我弟在河南华水监理公司上班,被派到安阳工作。我弟没有驾驶证,却经常被要求开车去工地,出事时是他公司的司机有事请假让他先开几天车,出事时开的也是公司的车。但是现在人已死,所以具体23号夜里他开着车去干什么,无从查证。和他一屋居住的同事现在是推得一干二净说他什么也不知道。我弟是否能认定为工伤?

交通事故
2011-05-08 23:2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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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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