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外地打工者,今年在西宁南关街买了一套二手房,二证已拿到,但土地性质为划拨,对于此事我有去了解一些相关问题。网上有些人说只要交纳土地出让金,便可由“划拨”改成”出让“。但我打电话去相关单位了解时说:土地性质是划拨办下来的就是划拨,没有必要改成”出让“,也不能改,其拆迁安置同普通商品房一样。不知是否如此?另这样性质的房子,对迁户口是否有何要求?需多长时间可迁户口?最近我为此问题烦了很久,现不知怎办?毕竟购房已成事实,也是我多年心血的积累和今后20年的节省方向。在此特向法律专业工作者询求帮助。在此感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