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以感冒就医个体门诊,个体医生不知患者有糖尿病史.给患者输葡萄糖,患者高烧不退,入住县级医院治疗还是高烧不退.又转院到市级医院治疗.患者不治身亡.家属火化患者后到个体门诊按医疗事故索赔.问,患者家属自行火化患者不能使患者进行事故鉴定有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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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即使患者已经火化,也可通过相关病例资料申请医疗事故鉴定。
二、董春林律师专注各类医疗事故案件,如果需要法律帮助,可进一步致电或到我所详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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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尸体火化,那么就无法做出医疗事故鉴定,因此,这个责任你们得承担,但是根据你们所述,个体门诊也是有过错的,根据《侵权法》 第五十四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因此应该根据过错程度,承担赔偿责任。并且适用举证责任倒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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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