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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查过相关的资料,2005年最高院出台过一个司法解释在征地过程中有争议法院不受理,根据房屋拆迁管理办法中的第十六条办理。我的是不是他们也不会受理呢。申请政府协调或裁决又应怎么做呢,他们是不是也应该也我一个书面的回复呢?

其它综合
2011-05-08 19:01:55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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