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张小姐是外国籍,最近其继母因房屋纠纷与其打官司。中院判决:房屋产权全部属张小姐,其继母无偿居住使用至终老。请问:1、张小姐可以回来住该房吗?(没有户口)2、如果可以,其继母与其同住过程中,发生争执,其继母受法律保护吗?3、张小姐可否把房子租给他人?谢谢!

其它综合
2011-05-09 20:43:02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