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因生活琐事,不能继续婚姻。有小孩1周岁,房子按揭,首付男方父母出5W,女方父母出1.5W。装修男方父母出2W女方父母出2W(礼金钱)。女方父母所出的钱有男方打下的欠条(婚后)。男方父母不和男方一起生活。因女方无工作,其后按揭全由男方还款。女方结婚后生了小孩一直生活在她的父母家(一年半时间)。(不是男方不要她回家,是她不愿意和我父母相处。过年也不愿意回老家)。以上是基本情况。
现在我想咨询下,如果协议离婚不成。从司法途径解决的话:
1.房屋如何分配?
2.小孩抚养权属于谁?
3.如果说房屋是夫妻分半,那么在双方都拿不出一半的钱来给对方取得房屋所有权的情 况下,这房屋男方是否能继续居住?女方不配合卖房的情况下,这按揭又该如何处理?
4.双方父母首付与装潢拿出来的钱又改怎么办?房屋分配时这样分配法律是否支持:假设房屋出售后所得50W,还银行贷款20W,把双方父母所拿出来的钱全部还回后,夫妻各半。
5.小孩的抚养费用该如何处理?
希望好心的人能够帮我解答一下。在这里先谢谢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