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2月,我在武汉看中了一套房子,第二天就交了10000元的定金并签了一系列的合同。过了两天,当我过去准备交钱拿房子是我他们却说不卖了。理由说得很含糊,说什么物业要用,愿意退还我10000元的定金。但是,为了这套房子,我把钱从银行取出,少了蛮多的利息,也有点小损失。而且我现在不想要定金,想要那套房子,我现在应该怎么做。
问题补充:
但是我现在只有他们开的10000元的单据,当时签的合同在卖方,我这边没有。请问我还可以拿到违约金吗,要是他们把合同毁了或者不承认,我应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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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你所讲,你可以要求双倍返还定金。如需帮助,欢迎随时来电免费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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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合同约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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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合同约定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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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你可以向法院起诉开发商,要求履行合同;2/你可以依据合同,要求对方支付2万元的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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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