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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我是目前生活在海口某车站附近的处地人,由于老婆没有工作所以她就自己在车站附近租了2间民居搞家庭旅馆(未办任何证件),昨晚有2女1男入住,没有登记相关证件,据了解2女是姐妹,其中1女已怀孕,1男是怀孕女的老公。深夜,她们3人喝酒回来后男的强奸了另一个女的,并在房间里发生了争执。后这1男1女夫妻俩跑了,被强奸的女人报了警,当晚警察赶到做了相关处理。由于当晚我老婆有事不在事发地,所以警察未能找到她。今天早上警察通知我老婆前去做笔录,后来得知受害者和嫌疑人1男1女也都到了派出所,但其中怀孕的女人说她肚子痛,现正在医院进行治疗,由于老婆电话电不通,后面的事情就不太清楚了。请问出现这种情况我们应该付什么责任,有可能接受什么样的处罚?怀孕女如出现意外和我们是否有关系?谢谢!!

民事相关
2011-05-08 08:57:31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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