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0年12月15日做了卵巢肿瘤手术,术前院方知道我结婚还没有孩子的情况下把我的左侧卵巢给切除了,术后医生告诉我手术很成功,并没有告诉我这个患者卵巢已经让他们手术时候给切除了,我想请问在线的医学律师,请您们告诉我该用什么方式与他们进行索取精神上与生理上的赔偿,谢谢各位的指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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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根据法律规定,一是保存好与手续相关资料;二是申请医疗事故鉴定,以便明确院方的责任;如果经鉴定,属于医疗事故,根据鉴定结论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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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卫生局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做医疗事故鉴定,以明确院方的责任后,协商索赔或者诉讼解决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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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你所述,医院是肯定存在过错的。可以复印封存病历资料后,委托专业医疗律师维权。
我是专业医疗律师,可以与我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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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