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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骑的自行车和另一辆自行车相撞,交通警察判了责任3、7分,我七,对方三,在警局愿意支付医药费3500元,由于当天没钱,承诺3天之后还钱,并且写了欠条,签了字,可是三天之后对方拒付,称一分钱都不会付,我该怎么办?钱能要回来吗?

其它综合
2011-05-07 09:3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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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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