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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为企业职工,无职务,无工资底薪,全靠自找活路,加班加点收到设计费与单位分成,才有工资养家糊口,否则自己无生活着落。当收到设计费伍万元,没与单位分成,占为已有。是否构成 职务侵占罪?

其它综合
2011-05-06 23:27:58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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