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现已女友领取结婚证。预在北京购买二手房,首付款由本人的母亲出。为了保障母亲的权益,想做一个赠与首付款的协议,协议明确指出赠与的对象是本人。我想问这样首付款部分还算夫妻共同财产了么?与母亲签订的赠与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协议上无妻子签名有同等效力么?协议在签订购房合同之前签或是之后签有什么不同么?是否需要公证或律师见证?谢谢
母亲在外地老家,若是公证在老家可以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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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明确赠与个人的属于个人财产。赠与协议有效。之前赠与。建议做律师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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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按照目前的法律,婚后双方父母赠与财产如果不是明示给自己的子女的视为对双方的赠与,所以,可以让母亲写明是给你个人的赠与,这样才可以说明首付是你个人出资的。建议您来电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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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在婚前或者婚后签订协议。不需要女方的签字,可以在老家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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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公证或律师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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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