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是湖南岳阳人,我老公是江西人,我们在2010年7月5日领的结婚证,今年2011年1月26日儿子出生,但是,我老公在结婚前就与一个酒店的小姐纠缠,我们为此吵过很多次,最近因为这事又吵了几次,本来想小孩还小忍忍就算 了,但是,他们更加变本加厉了,所以我想离婚,我想咨询下,离婚孩子可以跟我吗?他是自己做生意,我能得到多少钱?孩子抚养费怎么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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哺乳期(2周岁以内)的小孩一般判给女方,抚养费按照对方月收入的20%-30%支付,无固定收入的,根据当地生活水平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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肯定在哺育期是跟到你的三 至于满一周岁后是否判给你 要看情况的 罪主要的是对孩子成长的利弊和经济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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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可以分得七成夫妻共同财产。小孩可以判给你。小孩抚养费由不直接抚养方支付其收入的2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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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跟律师面谈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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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哺乳期(2周岁以内)的小孩一般判给女方,抚养费按照对方月收入的20%-30%支付,无固定收入的,根据当地生活水平确定。如有需要请来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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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