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伯父今年八十岁了,一生未婚,无儿女,只有父亲一兄弟姐妹。我哥今年三十岁了,可否被伯父收养,把户口迁入伯父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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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收养法》第4条的规定,被收养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被收养人是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以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作为收养的对象,是为了有利于在收养人和被收养人之间建立和培养亲自感情,从而促使收养关系的稳定和发展。据此,你哥已过法定年龄,不能与你伯父建立收养关系。律师建立你伯父与你哥签订遗赠扶养协议。这样对你伯父与你哥均有好处。具体请来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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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收养的。被收养人是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但可以订立遗赠抚养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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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的了,但你哥可与对方签订遗赠抚养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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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