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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初中同学在2009年至少不低于30次来我家借款说去做外汇!因为从小我们两家就认识,父母对其印象不错,就去银行贷款另又把原来几间库房卖了借他,当时只是写了个借款合同!10多天后他就说钱被外商骗走了,我们全家想办法才让他补办了借款凭据,屡次催收未果,他还拿一假土地使用证来要求变卖还钱,后被识破后他全家就偷偷跑了,现在他家有住房门面,但是借据上写明不还钱就抵押他家住房个门面,这在法律上有效吗?我现在连起诉费都拿不出来,全家仅靠老婆1000多工资生活,生活颇为艰辛!现在银行又在催要贷款,我在此恳请跪拜,我该如何维护我们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其它综合
2011-05-04 22:2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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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