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村村民投票是,第一次预选,原来的村主任、书记票数不多,在第二次投票前自动退出(给镇委写了退出证明)村民第二次投票产生了新主任一名、委员两名。
村民走后镇委的人和原来的书记、主任又把党员留下还投票,他叫党员第一次投的是后补委员,找了2个留1个,把原来的书记、投上了后补委员。
接着又投了一次,说是支部,原来的书记、主任是排名第二,把一个女给挤了出来。
最后结果是:原来的书记、主任现在是书记、 新主任一名、委员两名,原来村干部是三人现在是四人。
选这个书记合法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