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付**,2006年10月认识了同一所大学的李**。
2007年底,李**因打架被抓了进去,关了大概有半年。
2008年5月,他被放了出来,出来时女朋友早已把所有东西拿走离开了他,他知道我喜欢他,利用我对他的信任,让我跟他一起做水站生意,当时学校附近KTV要转让,本来我想顶下来做,他知道后,让我跟他一起做水站生意,说现在学校里的人都在喝他们的水,利润高,他柴哥(他的朋友)在做水站,路子很广,出于信任,我拿出了他5千块钱投资水站生意,爱面子,他也给没打什么凭证,可过了半个月,不但水站没看到,他留了封信走了。
2008年10月,我在学校附近找到了他,问他水站生意,他说正在做,可这么长时间没有消息,店面也没有,我有些担心,就告诉他说不想做了,让他把我投的钱还我,他说让我给他几个月时间,一月份给我。
2009年1月,他电话停机了,人找不到,当时,因为我欠学校附近那家KTV老板的钱,之前说好他给我的钱直接还KTV老板,到了1月份,他消失了,KTV老板来找我,说他没去还钱,也找不到他人。
2010年2月,他电话还是停机,人也找不到,我给他QQ空间发消息,让他还我钱,他没反映。
2011年5月1日,通过QQ联系到他看到他,我从他要钱,他不给,还不承认,把事实颠倒,说水站生意是他进去前做的,他出来就不知道了,事实上水站生意是他出来后做的,他不承认,说出来他就回老家了,我从他要,他也不给。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