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和物业公司打官司,门面逾期5个月未付房租,每月3000,按合同写就是逾期按房租3倍赔偿。现在情况不很乐观,如果败诉的话,法院会不会强制执行,但我们家已经没什么钱了,不可能按合同赔偿。父母提前把存款转移到我的名下是否可以呢?还有这个合同有没有不当之处,逾期按3倍合法么?感觉太夸张了点……
且父亲还将门面的一半租给其他人做服装店,和物业公司合同到期后,他去找服装店老板要房租,那个人不给,说官司还没结果,她不能随便给钱。如果父亲败诉,服装店老板的房租如何计算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