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年29岁,本来在日本公司里工作,日本的公司说在上海成立了几个公司,我被公司指派回国,说是给公司开的餐饮店进行管理,职位是经理。没想到回来之后,在一次员工上门讨要工资事件发生后,在仲裁书上看到竟然我是法人代表,可是什么时候当的法人都不知道,就这样莫名其妙变成这个餐饮公司的法人了。但是我手上公司相关的资料全部没有。后来得知资料都在另一个公司那里,也是日本公司开的,连财务也不是我这里的。而现在这个以我为法人的公司经营了不到2个月,资金到不了位,表面债务就是拖欠工资及相关经营费用。具体账目我这里都查不到。日本公司那边现在也找不到人,我现在也回不去日本,这边么我作为法人正在被起诉中。就这样陷入了不知该如何的窘境之中。像我这样被骗当了别人替罪羊的,能有什么解决办法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