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事情是这样的。我在当时公司提辞职时,公司要我在一个月内招到人顶替我才给我离职。当我在提辞职后一个星期,就用自己的邮箱给相熟几个客户发邮件告知我要离开此公司并谈及以后可能有合作机会等事情。但事情就这样发生了,公司原来在所有电脑上都装了监控。而我发给客户的邮件给公司领导知道了,公司要求我马上离职。然后我在离开此公司的两个星期后,给公司所有客户发邮件,说我正在做售卖此行业产品的通用零件和帮客户验货。由于我过于急进群发邮件,几间公司的老客户就把我发给他们的邮件转发给我前公司,前公司知道此事后,就马上请律师出律师信给我。小弟法律没有什么法律知识。在此向各位请教。 一,公司对于我在辞职前几个星期用私人邮箱给客户发邮件这事,他们说要起诉我在职期间做私单。 二,公司对于我在辞职后继续给公司以前的客户发邮件,他们说要起诉我动用以前公司的资源,损害公司利益。 请问前公司可以通过这两项起诉我吗? 如果我继续想做这行,还能动以前公司的客户吗? PS:没有签竞业禁止条款 谢谢

劳动纠纷
2011-05-02 14:35:26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